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加强《决定》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将《决定》《条例》作为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分别于6月2日和6月7日开展集中学习,对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进行了系统解读,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我市赤水河流域沿岸的古蔺县、叙永县、合江县党委政府以及市级各部门通过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开展学习,切实增强干部尊法、学法、守法意识。
记者6月30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相关部门正强化宣传宣讲,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持续刊载《决定》《条例》主要内容、施行时间等;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组织沿岸村民开展《决定》《条例》朗读等方式,着力引导社会各界知晓新要求、领会新精神、遵守新规定,积极营造《决定》《条例》实施的社会氛围,为守护赤水河清水绿岸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赤水河,是长江右岸的一级支流、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长约436.5公里,发源于云南省昭通市,流经贵州省毕节市和遵义市、四川省泸州市,最终在泸州市合江县汇入长江。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今年5月底,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同时审议通过了各自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自7月1日起同步施行,自此开启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