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20年04月23日

落实防汛责任 健全防汛减灾工作机制

各区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汛期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属地

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 4月22日,市防汛救援指挥部要求,各区县、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汛期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属地。

由于我市今年发生中小河流超标准洪水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可能性大,市防汛救援指挥部要求,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减灾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要把防汛减灾工作作为汛期重要工作来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查。要按照“宁可抓重、不可抓漏”的原则,明确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健全防汛减灾工作机制。各江河洪水易发区、城市低洼易涝点,有防汛风险的企业、水库、水电站及各类在建涉水工程,要完善防汛减灾组织体系,落实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看护责任人并分级公示,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至基层一线,编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