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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刘女士:最近泸州实施的支持房地产复工复产的措施,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有什么调整?
《酒城楼市》:最近实施的《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措施》调整了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通过纯商业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家庭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调整公积金放贷进度要求,对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相应楼栋现场施工形象进度达到1/5的,预抵押到位后轮候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古蔺县廖先生:我订了一套房,如果要取消预售房合同,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酒城楼市》:如果出现了以下情况,预售房购买者可以要求取消预售房合同:
(1)房屋开发公司不能按照原定日期交付预购房屋。
(2)建成后的房屋实际面积与预售房合同确定的面积不相符。
(3)建成后房屋建筑的材料与预售合同所列建材不相符。
江阳区周女士:我订了一套商品住房。如果以后开发商改变了设计,怎么办?
《酒城楼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