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20年03月28日

疫情期间 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提至50万元

□ 本报记者 杜玉青

近段时间,广大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等咨询问题、提出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给予了回复。

以公积金业务前台受理贷款申请时间为准

网友咨询:3月19日,市住建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中提到,《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判定时间节点?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泸州市住建局发布的《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以上政策调整从2020年3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市政府通知的疫情结束后次日,以公积金业务前台受理贷款的申请时间为准,3月19日前已受理的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外地职工回泸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网友咨询:在宜宾购买的公积金,回泸州购房,用公积金能够贷款多少?如果在泸州购房用的商业贷款,后期回泸工作,在泸州购买公积金,可否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缴存在外地的泸州籍职工,在泸州市城区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贷款时,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两年的缴存明细。

疫情期间,如果为夫妻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如果为夫妻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疫情结束后,恢复至单方缴存最高贷款15万元;双方缴存最高贷款20万元。

目前我市没有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选择商业住房贷款后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购房时间认定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网友咨询:疫情期间,纯商贷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后,是否能在正常还贷满12个月后,申请每年还贷提取公积金?疫情期间,购房者申请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的时间节点是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还是以银行办理按揭时间为准?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在2020年3月19日至泸州市政府通知的疫情结束后次日期间,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纯商业按揭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也可于正常还贷满12个月以后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

购房时间的认定:购买商品房(一手房)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再交易房(二手房)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

合江至泸州老路方向客运班线于4月1日恢复运营

网友咨询:合江到泸州老路方向的车什么时候恢复?

合江县交通运输局:合江至泸州老路方向的客运班线定于2020年4月1日恢复运营。乘车时旅客需戴好口罩并配合客运站开展体温检测、乘客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客运站乘车咨询电话:0830-5261555(工作时间: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