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19年11月21日

全省税务征管信息系统将停机

部分业务暂停,11月29日起恢复正常

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 记者昨(20)日从泸州市税务局获悉,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税务局将停机进行机房搬迁。届时,全省各办税服务场所和自助办税(缴费)渠道暂停办理业务,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安排。

据悉,此次暂停办理业务时间及范围为:

税费(除社保费)业务。从11月22日18:00至28日24:00期间,全省各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所有税费(除社保费)业务;电子税务局、各类申报客户端(含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四川税务APP、微信端、自助办税终端(含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机)等非接触式渠道暂停服务。

社保费业务。从11月20日21:00至11月28日24:00,全省各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缴费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缴费业务;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端、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暂停服务;所有商业银行渠道(含银行柜面、网上银行、二维码、手机APP、POS等),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缴费业务。

在停机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有:纳税人端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的开具、作废(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除外);办税服务厅办理对外支付备案;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版、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的所有业务;涉税(费) 业务咨询。

自11月29日0:00起,电子税务局、各类申报客户端等开始恢复服务;11月29日9:00起,全省各办税服务场所对外开放办理各项税(费)业务。

市税务局提醒,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提前或延后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避免因机房搬迁系统停机造成影响。机房搬迁期间,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各办税服务厅、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同时警惕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办税业务恢复初期可能办理人数较多,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