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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

第六届四川省道德模范名单公布

我市龚志敏、余芬上榜

本报讯(记者 曾念) 13日,记者了解到,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表彰第六届四川省道德模范的决定》,通过组织推荐、审核公示、群众投票、评委评选等程序评选出51名第六届四川省道德模范,我市龚志敏、余芬上榜。

龚志敏,川煤集团芙蓉公司叙永煤矿党群工作部副部长。2011年初,在诱捕持有雷管的犯罪分子过程中,龚志敏只身一人前去交易,诱捕意图被犯罪分子察觉后,手无寸铁的龚志敏从背后擒住其脖子,让犯罪分子无法逃脱。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抽出匕首,对着龚志敏肩部、腰部猛刺数刀。龚志敏因失血过多,倒在了血泊中,但他的行动为派出所干警成功抓捕犯罪分子赢得了时间。其荣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内江市创先争优劳动模范、叙永县见义勇为公民等荣誉,此次被评为四川省见义勇为模范。

余芬生前系古蔺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2017年12月24日,余芬在为贫困户送电视机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因公牺牲,年仅45岁。20多年来,余芬先后联系过11个贫困村82户贫困户,力所能及地帮扶过300多位贫困村民,直接资助26名贫困学生。在长期的扶贫实践中,她始终对贫困户给予真切关爱,总结出了“五件宝”“五字诀”“五个会”的扶贫工作经验。其荣获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好人、泸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泸州市道德模范等荣誉,此次被评为四川省敬业奉献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