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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6日

职工提升技能最高可领取补贴2000元

本报讯(记者 周雪梅) 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发出通知,明确了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等。

通知明确,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同一专业技术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证书没有标注高级、中级、初级或未分等级的,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高级、中级、初级(助理、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

为便于领取补贴,提升补贴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补贴资金将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