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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6日

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名单出炉

我市龚志敏因见义勇为获提名奖

本报讯(记者 朱虹) 昨(5)日,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在京举行,会上宣读了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表彰决定。记者昨日从市文明办获悉,川煤集团芙蓉公司叙永煤矿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龚志敏获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

2010年底,叙永煤矿3枚生产用雷管落入犯罪分子手中。犯罪分子妄图敲诈勒索叙永煤矿6万元现金。2011年1月6日,犯罪分子决定进行交易。矿方与派出所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在交易过程中择机抓捕犯罪分子。龚志敏主动请缨参与抓捕行动。在抓捕过程中,龚志敏从犯罪分子手中夺过雷管,从背后擒住其颈部。犯罪分子抽出匕首向龚志敏刺去,龚志敏躲闪不及,左肩被刺中,但他没有松手,拼命将犯罪分子摁倒在地,又被犯罪分子刺中了后腰。此时,同行的两名同事与迅速赶到的公安干警共同将犯罪分子制服。龚志敏因失血过多陷入休克,经全力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危急关头,龚志敏奋不顾身,与持刀歹徒殊死搏斗,为警方抓捕赢得了时间。他用赤诚和鲜血维护企业利益和社会稳定,被誉为企业的“忠诚卫士”。龚志敏被授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在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龚志敏作为见义勇为候选人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