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19年07月31日

有问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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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周女士:房地产经纪机构能不能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业务?

《酒城楼市》:根据《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若有违反的,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泸县张女士: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酒城楼市》: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提供的服务。

(二)对物业管理重大事项享有表决权。

(三)对物业管理活动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四)自治公约、管理规约约定的权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应该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规定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和其他应当由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

(二)向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提供联系方式及其房屋出租、转让的准确信息。

(三)自治公约、管理规约约定的义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江阳区唐先生:个人可以缴存公积金吗?

《酒城楼市》: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在职职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缴存额由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共同组成。因此,按我市公积金管理有关政策,目前暂不可以以职工名义单独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