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19年07月27日

《泸州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展规划(2019—2030)》印发

到2021年 城区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

本报讯(记者 肖婷)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泸州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展规划(2019—2030)》,明确到规划期末,在全市城区建成一批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较高的回收体系示范网点,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平均回收率达到80%,实现85%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社区实现回收功能的覆盖、8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培育3-5家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超过100万吨,规范化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据估计,目前全市家庭和企业每天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接近2000吨,每年达70万吨以上。对此,我市在2009年制定的《泸州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展规划(2011—2020)》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修订,促进再生资源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按照新出台的《规划》,我市规划范围为城区,包括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近期规划建设期限为2019年至2021年,重点是对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改造、完善、规范和淘汰;对远期2022年至2030年做出展望。近期目标为,到2021年,城区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完善的回收网络,社区回收站点控制在450-650个;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发展3-4个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安全规定,运作规范,具有储存、集散、交易、初级加工、信息发布等功能,年交易额上5000万元的大型区域性或专业性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其中亿元级市场1个。培育主营业务突出、年营业额上5000万元的企业3-5户,其中上1亿元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1-2户。远期目标为,到2030年,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的法律、标准和政策,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促进体系;建立回收企业和个人的从业资格培训体系,将城市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在社区全面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形成集中回收——加工——再生循环链条,建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

此外,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格局,规划期内我市将按照“构建三个层面、实施三大工程”的思路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又好又快发展。“三个层面”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再生资源市场、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三大工程”为回收模式创新工程、回收分拣示范工程、分拣技术创新工程。

在主要任务方面,《规划》包括完善回收利用网络、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引导企业拓展经营领域、创新经营业态和回收方式、推行集聚化管理和园区化经营、广泛开展经济技术交流和强化行业秩序监管共7个任务。在空间布局上,《规划》明确了社区回收站点体系、再生资源中转站场体系、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再生资源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设立原则、形式、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