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增强预防诈骗意识,不轻信中大奖、转账汇款等短信、电话,不拨打可疑的来电显示电话,不接听自动转接电话,不向陌生账号汇款。
◆市民累计受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公安机关将按照刑事案件受理,未达到相应金额则按行政案件处理。
■本报记者 曾念
“参与刷单佣金高达15%”“利用碎片时间刷单,赚取每月生活费”“足不出户,轻轻松松,每月三千到手”……类似这种网络诈骗广告,你是否会中招?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他的微信好友常在朋友圈发布刷单诈骗信息,已有多人受骗。该好友以帮淘宝、京东等商家刷好评返佣金的方式吸引客户。第一步,发100元商品链接给客户,让客户加入购物车不用付款。第二步,单独发给顾客付款码付款,付款后返还客户100元,外加5元的佣金,让客户尝到甜头。第三步,发价格越来越贵的商品给客户,让客户先自行垫付。当客户越陷越深、越陷越多,意识到被骗时已经晚了。遇到网络诈骗,市民应该怎么做?
贪小便宜不可取
骗子以小惠博大利
消费者在网购时,商家的信誉、商品销量、顾客评价都会成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在部分电商平台里,商家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进行虚假交易,催生出“刷单”“刷信誉”的产业链。犯罪分子抓住部分市民贪小便宜心理,发布网络虚假消息,使市民上当受骗,从而赚取非法所得。
7月15日,记者就网络诈骗问题采访了数位市民,其中不乏有此前上当受骗者。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抱着挣点钱补贴家用的心理,加了一个自称为“师傅”的兼职刷单人员微信。该“师傅”承诺教她如何刷单,日赚百元不是问题。王女士对此深信不疑,交了600元入会培训费。此后,在该“师傅”的引诱下,又交了300元保证金、100元会费。光交钱不培训,也没有实质性的“课程”,让王女士起了疑心,她想要回已交费用,但发现已被该“师傅”拉黑。
无独有偶,“骗子”不仅会通过淘宝刷单等方式骗取消费者,各种微信群、qq群、网站等也为他们提供了场所。市民赵艳梅从事服装销售工作,此前通过了一个陌生好友的验证。接着,她就被拉入了微商群、卖茶叶群等微信群,群里的“托儿”哄骗她购买商品。由于群里的东西比实体店便宜,且有“托儿”证明东西好用,部分市民贪小便宜,已经购买了商品。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贪图小便宜。”市公安局宣传科副科长周吉宏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许多骗子抓住市民贪小便宜,且被骗金额少不会报案的心理,以微薄利润骗取市民钱财。面对各种信息,要学会辨别真假,谨慎交易。同时,应增强预防诈骗意识,不轻信中大奖、转账汇款等短信、电话,不拨打可疑的来电显示电话,不接听自动转接电话,不向陌生账号汇款。
涉嫌诈骗
将依据法律进行处罚
“刷单是一种不被允许的违法行为。”泸州市反诈骗中心主任赵茂杰说,刷单容易损害商业信誉,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广告罪、诈骗罪等,属于电信诈骗的手段之一。发生在我市的主要电信诈骗方式有投资理财类、网络交友类、冒充公检法部门人员诈骗等。不同的诈骗方式针对群体不同,跨越各个年龄阶段,小到十几岁,大到几十岁。如兼职刷单主要针对群体是在家妇女、学生。“市民防范网络诈骗,需要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赵茂杰说,无论嫌疑人说什么,都不要被其花言巧语欺骗。嫌疑人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市民转账,从而骗取钱财。市民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拨打110、泸州市反诈骗专线6512345,或者到公安机关、派出所咨询。
赵茂杰说,市民累计受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公安机关将按照刑事案件受理,未达到相应金额则按行政案件处理。市民遭遇网络诈骗时,应第一时间与泸州市反诈骗中心取得联系,提供嫌疑人账号、微信号等,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网银干扰,尽最大努力保住被骗资金。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据受害人受骗金额,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处罚。赵茂杰说,我市公安机关开通了一个劝阻专线0830—96086,此专线是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预知市民可能受骗时拨打提醒的,市民请务必接听。
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律师古熔说,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钱财的,达到一定金额即涉嫌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会根据诈骗金额给予相应法律处罚。古熔提醒广大市民,一旦被骗了钱财,一定要保留好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以便需要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