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19年07月16日

纳溪区 公共法律服务“联动联调”扶贫助困

■黄丹 本报记者 曾臻

7月10日,纳溪区法院对棉花坡镇村民毕某某与某保险公司、驾驶员黄某某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为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画上了句号。

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一件常规的法律援助案件,由纳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纳溪区法律援助中心、纳溪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中心“联动联调”,多次组织三方当事人协商,走进当事人家中开展调查,历时几个月,终于从当事人最便利最有利的角度将纠纷有效化解,解决了一个特别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起到了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效果。

整合资源 权力下放服务更便民

事情源于一份来自残疾人家庭的法律援助申请。2019年农历新年刚过,纳溪区棉花坡镇伏龙村精准脱贫户张某某在帮扶责任人的陪同下,到纳溪区司法局棉花坡公共法律服务站申请法律援助。经了解,2018年10月,驾驶员黄某某驾驶出租车在纳溪区安富桥附近,与张某某的妻子毕某某擦挂,致毕某某右胫骨平台骨折、头皮裂伤,经道路交通部门认定,黄某某负全部责任。现毕某某受伤在家行动不便。帮扶责任人了解情况后,专程陪同张某某来申请法律援助。

按照纳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流程安排,律师、公证、司法所、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机整合,对于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劳动保障、工伤赔偿、家庭特别困难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减少以往先由镇(街道)初审、交区级中心审批、再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的环节,采取由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先期审查、直接受理、指派、调解的程序,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此案,棉花坡公共法律服务站先行受理并直接指派了该村的法律顾问陈富强参与案件办理。

主动作为 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

期间,该案虽经历了法律顾问走访调查、伤残等级鉴定、与保险公司接洽、法院诉讼等过程,但因当事人毕某某系智力二级残疾,还需做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确定监护人等程序才能立案,纠纷历时3个多月仍未解决。由于案情复杂,再次鉴定涉及当事人无力承担费用等问题,棉花坡公共法律服务站及时将情况向纳溪区司法局作了汇报。

2019年5月15日,纳溪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会同毕某某的帮扶责任人、援助律师到毕某某家中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了解,毕某某家有3人,系2014年脱贫户。毕某某本人智力二级残疾,受伤前尚可分担点农活家务,现行动全靠丈夫扶助;其丈夫张某某年老,以往可在外打零工,现需在家照顾妻子,断了收入来源;独女智力三级残疾,还在特殊学校读书,家庭特别困难。纠纷如不能及时有效解决,毕某某家随时可能返贫。考虑到毕某某家的实际困难,纳溪区司法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由纳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介入,将法律援助延伸至人民调解。

聚能组团 联动联调化解纠纷

鉴于此案的特殊性,纳溪区司法局由副局长罗万伟牵头,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医疗纠纷调解三个中心的工作人员“组团”对该案进行专题研究,提供法律、医疗、调解等方面的专业意见。工作人员多次与保险公司等单位沟通协调,于6月4日邀请棉花坡镇伏龙村的村干部等参加,组织保险公司、驾驶员黄某某与当事人毕某某方进行了先期调解。调解达成初步共识,交通事故通过人民调解协商解决,尽量减少毕某某家庭的开支,避免诉累。驾驶员黄某某表示愿意积极赔偿,保险公司为其争取合法权益。

7月8日,在纳溪区棉花坡镇政府,纳溪区司法局“三个中心”和棉花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了深入调解。考虑到毕某某家庭的特殊情况,驾驶员黄某某表示愿意增加补偿金额。最终,毕某某与保险公司、驾驶员黄某某签订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黄某某向毕某某支付交通事故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面向基层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解决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是纳溪区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纳溪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重点)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等基本功能定位,拓展创新法律服务领域,将各项法律服务职能职责进行整合,再优化供给,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形成“上下联动”“一站式办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共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01个,全区所有行政村和居民委员会均聘请了法律顾问,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率达100%。据统计,2018年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来,纳溪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服务质量稳步攀升,累计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028人次、办理公证1037件,化解矛盾纠纷398件,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为基层群众提供了更加普惠、精准、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