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19年07月15日

川南经济区气象协作实行灾害联防

今年协同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森林防火、山洪地质灾害等联防联动

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近日,记者从市气象局获悉,今年起,川南经济区气象协作实行灾害联防,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川南经济区气象协作,包括泸州、自贡、内江、宜宾4市28个县(市、区),由泸州市气象局承头,计划集约川南经济区气象资源优势,以气象服务川南经济区发展为中心,建立本区域气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

据了解,川南经济区气象协作实行灾害联防的内容包括:区域内各级气象台站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建立天气系统上游台站向天气系统下游台站主动通报工作机制;区域内各成员单位加强气象灾害的联防联动,通过QQ群、微信群等平台实时通报本区域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发生、发展和影响程度等情况;区域各成员单位协同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森林防火、山洪地质灾害、江河防汛、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安全保障气象服务等联防联动;区域内某成员单位需要开展区域联防时,应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相关成员单位下达协防指令。

与此相应,川南经济区气象协作制定分灾种、跨区域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联合开展跨区域气象灾害影响评估;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区域专项应急演练,专项应急演练由各成员单位轮流牵头;区域内市级气象台建立定期和不定期预报会商机制,必要时会商扩大到区域内县级气象台。

为了保障灾害联防的实施,各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为川南经济区气象协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气象协同工作。区域各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3月、11月各举行一次区域协同气象工作会议,商讨年度工作目标、评估全年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