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19年07月15日

努力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我市启动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核心提示★

■ 2020年,我市纳入考核的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在85.71%以上,力争达到100%。

■ 对存在违法违规排污问题的化工企业和废水超标排放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关闭。

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日前,市政府出台了《泸州市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我市将抓好长江经济带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协同推进生态修复、资源保护、污染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努力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方案》提出,2020年,我市纳入考核的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在85.71%以上,力争达到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8%。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2.5平方公里,治理岩溶土地面积50平方公里、石漠化面积25平方公里,湿地面积不低于26.3万亩,沿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功能逐步增强。

加强水污染治理

强化污染源头管控

全市将加快治理企业违法违规排污,强化沿江化工企业与园区的污染治理与风险管控,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严控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对存在违法违规排污问题的化工企业和废水超标排放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关闭。

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到2020年,力争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全部整改到位,全面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全覆盖,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建立问题台账。到2020年,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的全过程监督机制。

提高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水平,推进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沿江城镇基本具备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能力,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今年年底前达到100%,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对流域水质的污染显著降低。

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治理,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积极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强力推进港口岸电项目,加快港口岸电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重要支流协同治理。加强沱江干流和沱江流域濑溪河、九曲河、马溪河等污染较重的小流域整治力度,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实施水生态修复

筑牢生态屏障

全市将开展新一轮绿化泸州行动,加强沿江森林保护,实施森林修复重大工程。到2020年,全市实施营造林72万亩,森林管护373.73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465万亩,长江干流两岸全面消除宜林荒山,打造绿色生态廊道。

强力推进长江干流水域岸线保护,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巩固非法采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成果,实现已拆除非法码头生态复绿。利用滨江(河、湖)自然人文景观资源,打造基干防护林带和林水相依风光带,实施农村河道清洁行动,提升河道生态功能。

与此同时,全市将加强重要水库和湖泊、重点区域坡耕地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依托长江、沱江沿岸湿地资源,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今年年底,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长江水生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水资源保护

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全市将加快推进规模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优化调整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到2020年,主城区和县城全部建成应急备用水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水库群联合调度,完成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开展水量调度工作,建立生态优先、运行有效的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

我市将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支撑,加强长江经济带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探索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相关部门将强化执法协作,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市政府已将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对任务落实不力,甚至失职失责的区县、园区及市级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