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伏倩 记者 李瑞莉)近日,市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要求推动《规定》和《实施办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乡镇,掀起学习热潮。
会议就《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出台的意义、主要内容做了详细的解读,对深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提出要求:一是履职尽责。全市统计系统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各项要求。要对标督察内容,以统计督察为契机、以整改纠正为手段、以监督问责为利器,贯彻落实好统计督察工作,始终坚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大宣传。采用进地方党委政府常委(务)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进党校(行政学院)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规定》和《实施办法》的宣传。三是加强学习。推动统计督察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乡镇,掀起学习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