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19年07月11日

7月起税务注销更简单

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记者7月9日从市税务局获悉,为响应纳税人诉求,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从7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税务注销的即办范围、简化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此次发布的《通知》,扩大了税务注销的即办范围,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注销的可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通知》对非正常状态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增加了批量零申报相关规定。相关税(费)种符合零申报情形的,经纳税人确认后,可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