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7月4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年底前,长江泸州段将完成渔民退捕,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目前,我市正在制定相应的具体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今年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完成渔民退捕任务,率先实行全面禁捕;到2020年年底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外水域要完成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近日,我省印发《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标志我省成为全国率先启动禁捕工作的省份。
此次禁捕中,我省将禁捕范围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扩展到四川省整个长江流域水域。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包括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支流主要包括金沙江、岷江、沱江、嘉陵江和大渡河干流等。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徐采告诉记者,我市有3个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濑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溪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都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渔民退捕实行全面禁捕。此次渔民退捕转产涉及我市5个区县、744艘渔船、渔民1118人(初步统计)。
据了解,为因地制宜促进渔民转产,落实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任务,我省将统筹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与此相应,我市将结合退捕渔民意愿,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引导当地企业吸收转产渔民再就业,并加大对转产渔民的创业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