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暨2019年第二期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度我市有1411户企业获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据介绍,市税务局自4月起,对全市34873户企业2018年度纳税信用进行了评价。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个等级,市税务局依据企业的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信息,评出1411户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具体名单已通过市税务局等网站向社会公告。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税务部门对不同信用级别的企业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信用评价为A级的企业,税务机关给予激励措施: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还可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同时,我市税务机关还与泸州银监分局及各商业银行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将纳税信用A级企业名单通过银监会推送到各商业银行,帮助诚信纳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目前,市税务局已与金融机构陆续签署了银税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推出“云税贷”“税金贷”“税易贷”“银税卡”等合作项目,A级纳税人企业可选择享受300万元以内的无抵押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