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家用汽车经营者:
为加强汽车销售服务行业自律,打造企业诚信品牌,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营造“诚信泸州 消费无忧”的良好消费氛围,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现就家用汽车消费过程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引发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消费争议劝告你们: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自身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依法经营,诚信交易,自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汽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严格职业操守,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杜绝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代新等违法行为。坚持公平公正,严守契约精神,依法履行合同。
三、必须在经营场所明示各项收费服务标准,不准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额外费用,倡导建立并向社会公示企业服务标准,严格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
四、提供办理贷款等有偿服务,必须事前告知,就服务项目、内容、价格达成合意,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并按照合同如实提供相应的服务。提供贷款服务产生的收入,必须依法入账并出具合法收费票据。
五、不准强制愿意全款买车的消费者接受分期付款。“贷款有车、全款无车”视同强制消费行为处理。
六、不准强制收取PID(交付前检查)费、强制加装车辆定位系统、强制购买指定车辆保险、强制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强制装饰装潢、强制提供代办车辆上牌服务。
七、积极主动、公平合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矛盾,对消费者的合法诉求不得拒绝,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消委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违背以上条款之一,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将通过公众媒体予以披露,依法启动“诉转案”程序立案查处,支持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与其发生交易行为。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