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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3日

水利行业诚信红黑榜实行动态管理

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6月12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水利行业诚信红黑榜实行动态管理。

对于水利行业诚信红黑榜实行动态管理,一方面,市水务局依照权限,负责本市辖区内水利行业诚信奖惩红黑榜的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整理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诚信红黑榜信息,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市水务局诚信体系建设牵头科室规划计划科。另一方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其门户网站发布水利行业诚信红黑榜,发布时间应同步或者晚于市主体发布平台公布当期联合奖惩红黑榜的时间,发布的信息内容应当与市统一公布的当期联合奖惩红黑榜信息保持一致。

信息主体、利害关系人对公布的诚信红榜和失信黑榜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水务局提出信息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市水务局在收到信息异议申请后按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和完成信用信息处理,并将核查情况报送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经核查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对相关信息予以更正或者删除;经核查相关信息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及时通知相关信息主体、利害关系人。

水利行业诚信红黑榜的信息原则上公布期限为一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上级文件对企业诚信红黑榜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动态管理体现在,被列入诚信红榜的水利建设管理市场主体,如在公布期内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诺失信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市水务局报请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删除其诚信红榜上的信息。

动态管理还体现在,被列入失信黑榜的水利建设管理市场主体,如在公布期内积极纠错,挽回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好成效,可以申请提前结束公布其黑榜信息,经市水务局审查,报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复核后,可以提前结束公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