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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3日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为业主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本报讯(王丽娟 杜雪梅 记者 张婷) 近日,某小区6位业主到江阳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在某小区购买车位时与小区开发商发生消费纠纷,遭受经济损失。后经江阳区市场监管局调解,最终为6位业主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据业主称,今年初,某小区开发商宣传凡购买车位者再缴纳1万元活动费,可在1个月内得到由第三方公司赠送价值4万元的装修材料和家电等。6位业主认为自家房屋正要装修,便全款缴纳车位费和活动费等费用。但第三方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赠送装修材料,造成业主房屋装修延期,不得不重新购买装修材料。同时,6位业主发现该小区车位的实际销售金额远低于当初开发商宣传销售金额(10万元),于是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费及活动费。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6位业主集体向江阳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并寻求帮助。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消费者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开发商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卖车位协议,第三方公司以开发商名义开展购车位送装修材料等捆绑销售活动,但开发商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实际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该开发商的行为已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理应尽快为消费者挽回损失。江阳区市场监管局于5月22日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退回每位业主车位费3万元,开发商协助业主联系第三方公司退还业主所缴纳活动费1万元,并约定双方在10日内办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