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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3日

我市打响水上交通运输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计划本月启动港口码头排查行动

本报讯(记者 肖婷) 近日,我市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启动,打响了水上交通运输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记者昨(22)日从市航务管理局(地方海事局)了解到,我市作为全省最大的港口城市,正积极对标《水污染防治法》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开展船舶污染整治、港口污染防治、非法码头治理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水平。

据悉,泸州境内有长江、沱江、赤水河等众多河流,港口航运产业起步较早。现有码头虽然都按正规程序建设并通过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但因历史原因,对标去年出台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还存在一定差距,如雨污分流、废水收集处理等设施上有差距,这些差距是我市在水上交通运输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亟待补齐的短板,也是水污染防治整治的重难点。

市航务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我市正高标准对照《水污染防治法》中所涉及到的“硬指标”进行整治;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港口码头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要点,待正式印发后,将以此为“指南”,对全市港口、码头船厂等进行再排查,对不合格、不达标的,将予以关闭。“该技术要点预计本月发布,届时将启动排查行动,一直到2020年4月底结束。”该工作人员说。

目前,市航务管理局以泸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为“点”,其他码头船厂、船舶、临时停靠点等为“面”来分层推进。按照要求,泸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对发现各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其余码头、船厂等也要尽快完成整改。

记者了解到,船舶污染整治也是水上交通运输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我市从2017年开始对境内流域沿线的餐饮趸船进行取缔拖离。目前,我市境内长江干线已无一艘餐饮趸船。已完成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取缔并生态复绿码头58座,保留合法码头16座,下一步将加大对沱江等干支流沿线非法码头的排查和取缔工作。

我市加快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按照计划,从2017年到2020年,我市以每年25%的进度完成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任务的80%,建成投运后可使港口船舶污染物得到有效接收转运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