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虹
《泸州市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所指厕所,即全市各行业公共厕所和农村户用厕所。其中公共厕所指全市区县、乡镇(街道)市政公用部门管理及产权单位管理供公众使用的厕所,具体包括:城乡公共厕所(城镇环卫公共厕所、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等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农村公共厕所);交通厕所(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厕所,汽车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等交通节点厕所,加油站厕所,铁路车站厕所);景区景点厕所(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厕所,乡村旅游点、农家乐厕所,风景名胜区厕所,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厕所,水利风景区厕所,地质公园厕所,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历史文化遗址等公共文化设施厕所);学校厕所;医疗机构厕所;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厕所;商城、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厕所。
到2020年,全市新建、改建公共厕所986座,新建、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5959户。方案对每类公厕均细化了指标。推进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厕所及城市餐馆、酒店、楼宇(写字楼、办公楼)厕所的开放共享,方便大众如厕。(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