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19年01月23日

《条例》连连看 第2期

问:《条例》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条例》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是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各级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等。党员,即所有具有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包括担任一定职务的党员干部和未担任职务的普通党员。对于违犯党的纪律,但情节显著轻微,不应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不适用《条例》追究党纪责任。

问: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包括哪几种?

答:《条例》第八条规定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对违犯党纪的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摘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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