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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1日

江阳检察: 扎牢制度篱笆 严守廉洁之门

◎ 李成会

日前,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对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监督,营造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为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套制度”筑牢廉洁防线

制定《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清单制管理办法(试行)》,对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日常监督形式、责任追究等进行规定,并对风险防控责任、办案主体权力配置和部门廉政风险点位进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办案的职责权限和风险防控重点,进一步完善刑事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刑事检察人员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更加有效防治司法腐败,保证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今年以来,根据责任清单召开专题会议12次,组织各部门开展季度防控工作汇报2次。

“两个办法”强化警示教育

制定《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廉政谈话办法》和《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对党员干部及干警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帮教干部。共开展廉政谈话45人次、警示教育3次,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司法为民、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和道德防线。

“三张清单”进行常态监督

以检察官权力清单为基本依据,将放权与监督相结合,事前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建立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三清单”制度,即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清单、预警清单和整改清单。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处通过对照部门、岗位人员权力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定期开展检查,对可能出现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问题制发预警清单,对已经出现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问题制发整改清单,对整改不力的及时通报、追责,以系统思维着力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预警及时、有效管用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