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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8日

反映第三天,困扰3年多的问题解决了

◎ 易国英

“反映问题第三天,纪委就督促镇村干部帮我解决了困扰我3年多的问题。”近期,四川省泸县玄滩镇海罗村村民李某逢人就称赞纪委的办事效率高。

事情还得从2021年11月的一个赶场天说起。当日,李某去到玄滩镇纪委反映,自己被土地纠纷困扰多年,跟村上、社治办反映了很多次,都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希望镇纪委能帮忙协调。

2001年,担任退耕还林护林员的李某,通过沟通协调,用堂叔的耕地置换了村民杨某家0.3亩的林地。随后,他在林地上临时修建了几间瓦房,方便自己护林及山羊养殖。瓦房修建后,李某在此护林及养殖了两年左右。此后,他便外出务工了。

2018年,李某与堂叔发生矛盾,堂叔收回了为他置换林地的耕地,这让林地原主人杨某不满。

由于李某在外务工,其家人也没有及时处理与杨某的林地置换问题,2021年2月,埋怨李某久未给予补偿的杨某儿子,砍倒了李某种在瓦房周边的几株树木,并使得李某修建的瓦房有一定损伤,由此,李、杨两家的矛盾纠纷加剧。

矛盾的加剧,让双方都饱受困扰,但村上多次调解都没能达成一致。

收到反映后,玄滩镇纪委书记曾婧当即找社治办了解情况,并督促法治办做好调解方案。

督促交办之后,镇纪委持续跟进,在调解当天,镇纪委副书记陈红利到现场监督,全程同社治办组织的双方当事人,以及司法所、村两委的相关干部等,一起实地走访了解情况,一起参加座谈沟通。

“李某,杨某,你们的土地纠纷已经持续了3年多,相互指责并没有用,你们各自的具体诉求是什么?为了解决问题,你们双方能做到哪些退让?”

这一次,结合责任划分和多方沟通,李某和杨某最终达成协议:李某划定0.2亩耕地给杨某,用以置换他修建瓦房等临时建筑的0.3亩林地。其中,少掉的0.1亩,用以抵扣杨某儿子砍伐的树木和损毁的房屋。

经此调解后,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通过增强为民意识、持续改进作风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是泸县纪委监委开展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泸县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组建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月提醒、季督导、年总结”的方式,推动惠民政策应享尽享、推动群众诉求应办尽办、推动作风问题应治尽治。

据统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泸县已推动34个主责部门汇总建立《泸县惠民政策台账》,惠及群众近10万人;已推动县镇村三级干部共计走访群众3.6万余户,收集解决问题5000余个;已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32件53人,党纪政务处分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