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本报讯 日前,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原定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泸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延期至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在伊顿饭店举行。
据了解,这次价格听证项目为泸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其中《关于泸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通报》已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公示。
听证会主要对七个定价方案进行听证:
各档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不变,运行价上调0.20元/公里;
执行深夜班加价的时间由原23:00至次日6:00调整为22:30至次日5:30,深夜班加价标准不变;
免费等候时间从5分钟调整为4分钟;
规范拼车和计价,在符合拼车条件和乘客同意的情况下,乘客总数不超过两组,拼车运价按照计价器显示费用的80%收取;
春节(除夕至正月初六)实行加价,每趟次加收5元,拼车的情况下每趟次向每组乘客加收3元;
出租汽车运行主城区至云龙机场须打表计费;
运行云龙机场至主城区加收20元的机场待客等候费用,不得拼车和议价。
听证会参加人员主要包括自愿报名的社会公民和委托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推荐市民;经营者代表;与本听证项目的利益相关方人员;部分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