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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法治政府建设法律知识200问

101.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答:(1)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5)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102.原告怎样提起行政诉讼?

答: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等,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103.什么是异地管辖?

答:异地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不适宜自己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