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子女该如何赡养老人,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对于正值35岁至45岁的壮年人群来说,他们是上有老下有小,两头都要操劳;对于他们的父母来说,则往往已经到了体弱多病的年龄,更加需要陪伴和照顾。
近几年,在泸州市出现了一种叫“轮养”的赡养老人方式:即每个子女轮流接老人到自己家中照顾一段时间;除去大病的治疗费用,老人的日常生活费用由子女们轮流承担。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李莉 摄影报道
每隔三个月搬次“家” 老人最终主动住进养老院
今年86岁的温奶奶去年住进养老院,一下子觉得日子轻松自在多了。在之前的三年里,她每隔三个月就得搬一次“家”,到每个子女家“轮流养老”。
三年前,家住江阳区通滩镇的温奶奶老伴去世了,5个或在泸州或在成都定居的子女开始商量母亲的养老问题。让老人继续一个人留在农村显然不妥当,虽然老人行动没问题,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子女们也鞭长莫及。那母亲该跟着谁过呢?5个子女分别说出了自己的困难之处,竟没有一家能够承诺长期担负起赡养义务。最终,经过商量,大家达成了“轮养”母亲的协议。
“我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在每个子女家轮流住三个月。在这期间,所有吃穿住行全部由这个子女负责。但个中苦楚只有我自己才晓得。那年春节,我刚好轮到大儿子家,大儿子当时都已经65岁,也是当爷爷的人了。春节期间他的儿子儿媳孙子要从青岛回泸州过年,说家里人多实在住不下,就没有接我过去,叫我继续留在幺儿家。当时幺儿满心以为我‘到期’要走,早就预订了外出旅行的机票。结果快到大年三十,他们兄弟间还在扯这个问题。最后还是成都的二女儿将我接到她那里,我才算过了一个有家的新年。”温奶奶抱怨说,每个子女确实也有自家的难处,也不能就说是“不孝”。但每隔三个月自己就要搬次“家”,这样的日子还不如住养老院舒适。于是去年她主动与子女们商量后,住进了江阳区白招牌附近一家养老院。
“轮流赡养”成“轮流推脱” 老人后悔分房没给自己留一间
对于有些老人来说,子女“轮养”最愁的还不是隔段时间就得搬家,而是几个子女都不尽心尽力照顾自己,把“轮流赡养”变成了“轮流推脱”。
家住江阳区通滩镇魏坝村的徐大爷一辈子靠打渔为生,膝下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在城里打工,二儿子在家做木匠,三儿子从小跟着他打鱼。三兄弟成年时,徐大爷将仅有的两层住宅平均分给了他们,自己和老伴没有留一间,心想老了无论到哪个儿子家住都一样。没想到刚开始几年相安无事,随着老伴去世、儿子娶了媳妇儿开始,徐大爷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起初说好每个儿子处我轮流住半年,跟着他们吃住,我身体好时打鱼挣钱贴补家用。哪想到可能因长年在江上打鱼湿气重,我现在一遇天气变化就全身又软又痛,这下吃药要钱、吃饭要钱,还没法再帮他们做事,儿媳妇的脸色就经常不好看。我受不了到另外一个儿子家住,没想到‘待遇’还是一样的。现在就小儿子对我好点,但他的经济确实很困难;叫另外两个儿子拿点钱补贴一下,个个都推三阻四。这几年在三个儿子家‘轮来轮去’,我一点都不开心,现在只后悔当初分房时没有给自己留一间。”徐大爷抱怨说。
每晚住进母亲家里 两姐妹选择自己“轮换”
如果说“轮养”老人的方式在所难免,那么怎样才能让老人在“轮养”中度过幸福的晚年呢?这两个家庭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方式或许值得借鉴:
市民黄女士的母亲今年78岁,身体还算不错。前年,黄女士的父亲去世了,黄女士一家和妹妹一家聚在一起,慎重地讨论起今后为母亲养老的问题,并认真征求了母亲的意见。最终,母亲决定继续一个人住在原有住处,一来住了几十年邻居都很熟悉,二来买菜锻炼也很方便,三来觉得无论到哪个女儿家都没有在自己家住得舒适。而黄女士和妹妹就承担起了轮流照顾母亲的责任。
“我们两姐妹每人一周,轮流到母亲家陪她聊天,给她买点水果、家禽等。陪伴的这一周,晚上都要住在母亲家,过年过节或母亲生日等,两家人要一起到母亲家,大家庭一起庆祝。我觉得这种‘轮养’的方式,老人开心,子女也接受。如果有一天母亲生活不能自理了,我们就给她请保姆,然后我们两姐妹同样这样轮着照顾,让母亲永远有一种家的归宿感,而没有借人篱下的孤独感。”黄女士表示。
家住江阳区百子图的刘二姐“轮养”老人的秘诀,则是三姐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刘二姐说,这种方式体现出各取所长的优点。“我大哥开了家酒厂自己当老板,每天不是忙推销就是忙应酬,时间全部花在了挣钱上,说实话也真没时间照顾父亲。我和三弟是朝九晚五一族,生活相对规律。父亲今年82岁,母亲前两年过世后,他就一直和我住在一起。现在他腿脚不方便,起居都要靠人搀扶,为此家里请了个钟点工,我下班回家钟点工就可以下班。大哥家经济宽裕点,就经常给父亲买这买那,每月还给我补贴2000元生活费;三弟周末有时间也来帮忙照顾。父亲也说他过得挺开心,觉得我们孝顺。这种轮养方式,子女接受,老人也觉得幸福,我看就挺好。”刘二姐说。
尊重老人,
才是最好的赡养方式
如今,“轮养”老人的现象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十分普遍。对于不少子女来说,这种“轮养”老人的方式相对相对轻松,不但子女间显得公平,也可以让老人和每个子女都亲近,尽享天伦之乐。但对于有些老人来说,辛苦半辈子总算有个安稳的家,结果到了晚年反而要“四处流浪”,这其实并非他们想要的生活。尤其在个别家庭,老人看似无论走到哪一个子女家都是自己家,实际却哪一个都不是自己的家,因为找不到归属感。而长期缺乏归属感,还可能让老人产生自卑感,认为自己成了子女的累赘,哪里都不愿意收留自己。
究竟应该如何赡养老人,让他们度过幸福的晚年生活?对此,江阳区卫健委老龄办主任杨宗才坦言,尊重父母的选择,让父母过自己想要的老年生活,才是最好的方式。“即使是到了老年,父母也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是自己一个人居住还是到某一位子女家居住,甚至是住进养老院都是可以的,关键还是要看老人自己怎么想。尊重老人的意见,是确保他们晚年幸福生活中最重要的一点。百善孝为先,我们从小享受父母的养育之恩,终有一天自己也将老去,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不仅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
拒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四川正当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