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创新理念。提出社会治理,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是社会建设理念、体制和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推陈出新、有所突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探索一条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更可持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其中,共建是基础,突出制度和体系建设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共治是关键,要求树立大社会观、大治理观,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共享是目标,要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要运用正确方法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理解和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单纯维稳,不解决利益问题,那是本末倒置,最后也难以稳定下来。要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既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管得太松、波涛汹涌。要重视疏导化解、柔性维稳,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完)
摘自学习出版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