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军宇 陈炼
今年来,泸州市龙马潭区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按中央“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要求,结合该区实际,按照“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率先在全市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诚信记分管理机制,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保行为。
龙马潭区实行诚信记分,推进行业管理“大规范”。制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诚信记分暂行办法》,以年度为单位,视不良医疗行为类别和情形,分12分、6分、3分、1分四个档次计入失信记分,采取提高次年总额控制费用、优先受理职工一类特殊疾病及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申请等方式激励诚信单位,采取降低次年总额控制费、暂停或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等方式惩戒失信记分12分以上的单位。目前,已暂停医药机构联网结算13家。
龙马潭区创新五个机制,确保诚信记分“良运行”。一是健全“记分运行机制”,明确实施范围、工作内容、基本原则、计分标准;二是建立“认定会审机制”。定期召开医保失信认定会审会;三是建立“双随机+回避”机制,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机构,涉及本单位检查时实行回避制,确保检查客观、真实;四是建立“双盲会审”机制,即参加人员不预先通知、会审资料指列序号与情节,无具体医药机构名称,确保会审客观、公正;五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将相关责任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