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春燕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启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专项核查工作,摸清困难群众家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利益。
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此次核查工作经通滩镇党委、政府研究并上报区纪委备案实施。核查工作明确以村为单位,联村领导牵头,联村部门参与,从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三方面细化核查方案,确保此次核查工作时间安排合理,人员配备到位,工作有序推进。
明确重点,有的放矢。此次核查主要以通滩镇现有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孤儿)对象为基础开展家庭调查、信息摸排和资格认定。明确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15种情况、城乡特困对象中的5类情况和孤儿(事实孤儿)中的3类情况予以清退。明确对救助资金到位情况,“一卡通”使用、代理及代持情况开展调查和政策宣传。此外,要求核查人员在走访中对符合困难救助的群众开展情况调查,摸清具体困难情况,按程序开展救助申请。
严明纪律,确保实效。通滩镇纪委全程参与专项核查工作,既对镇村干部走访核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又对核查工作收集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项核查工作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利益。此次专项核查对全镇13个村(社区)1226户城乡低保、376户散居特困和9名孤儿(事实孤儿)开展了走访调查,核查发放救助资金累计约50万元,收集问题7个,清退城乡低保11人,新增城乡低保17户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