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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日,泸州市两家商户因销售不合格泡海椒、泡姜,被处警告。
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公告显示,泸州市1批次在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1号楼1层102号老张家羊肉馆销售的泡海椒不合格,1批次在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4号楼负1层负104号唐克会销售的泡姜不合格。
据了解,不合格泡海椒和泡姜均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川江都市报记者 陈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