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才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近日,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从三个方面压实责任,规范财务行为。
明确村(社区)干部对本单位资产管理的支付主体责任。对村(社区)发生支出在事前申请、大额事前审批、支付方式、支付凭证附件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
明确街道审签人员责任。要求街道联村人员要对本联系村(社区)的日常支出负责,街道分管领导要对自己所分管工作涉及到的支出负责。
明确街道纪工委监督责任。明确街道纪工委对在签字环节审批控制不严、虚报冒领、伪造虚假票据或附件以及其他违反财务管理的行为行使责任追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