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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4日

宜宾“7·12”重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15人移送司法 4人接受调查

昨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发布《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7 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认定,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 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报告》,宜宾恒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辉等1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江安县工业园区安环局局长袁世钢等4人接受纪委监委调查;江安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执行主任万伦等44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2018年7月12日18时42分,位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9人遇难、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42余万元。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