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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7日

亮剑基层蚁贪 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古蔺县大村镇中乐村村民领到被“捐”的钱

4月6日,泸州市启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决定用半年的时间,分两轮对全市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及扶贫政策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截至目前,第一轮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的专项整治工作已接近尾声;第二轮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的专项整治工作也已正式启动。

纳溪区

◎易俪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一起纳溪区查办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自今年4月,纳溪区启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行动以来,已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693户22852人开展了全覆盖走访调查。

6月21日,市委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小组入驻纳溪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紧盯5类干部 聚焦3大问题

针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此次整治行动紧盯对象、程序、成效三个关键环节,严查违规违纪问题,明确整治重点单位和人员,包括区、镇(街道)扶贫相关责任单位、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等5类干部。聚焦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责任落实不力等三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查处侵占挪用、挥霍浪费、骗取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及落实扶贫政策不力等问题。

“我们要向扶贫领域的微腐败亮剑,特别是村级组织是党和国家扶贫政策、资金资源落地的最后‘中转站’,也是群众基本情况、个人信息上传的‘第一道关’,也是我们这次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市委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纳溪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主动下访+民情直报 倾听群众心声

“您好,我们是纳溪区纪委的,请问您的危房改造款收到了吗,是多少?”“您在申请和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的过程中,有没有给帮你办理的相关人员送东西或送跑路费等?”这是市委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溪组干部入户开展走访的一幕。

纳溪区按照“1+1+1+N”结构开展精准巡访工作,即由1名区纪委常委为联系领导; 1名部门纪检组长任巡访工作组组长牵头负责巡访工作; 1名镇(街道)纪委书记任巡访工作组副组长负责配合巡访工作;N名纪检干部负责到村入户开展巡访工作,聚焦发现问题,采取“无人引路、无人跟随、无人推荐”的形式开展走访,了解实情,收集线索并每日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进度,移送问题线索,确保巡访实效。

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在纳溪手机台开通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一键举报”投诉平台,印发“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海报,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寻梦纳溪微信、纳溪电视台、秀美纳溪微生活微信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建立民情收集和廉情直报制度,每个村(社区)发展若干名村级事务“观察员”和民情直报员,通过他们收集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收集问题线索85个,其中问题类52个,诉求类22个,检控类11个。

精细管理 严查快处违纪问题

对监督检查中收集的问题,全部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了民生诉求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和整改台账,对所有线索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针对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严惩处”,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线索实行挂牌督办、严查快处。对收集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研判,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分配给纪检监察室牵头办理,纪检监察室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力量开展初核。对巡访中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截至目前,共立案21件,各类媒体通报曝光4人,其中,市委专项整治组进驻后立案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