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让车”“ 车让人”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担当和责任,同时它还能体现一个人的内在涵养。
◎ 川江评论员 黄勇
昨日起,泸州市交警对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并对具有闯红灯行为且不听劝导的行人进行了处罚。“罚单”开出后,相信那些“野蛮”过街的民众,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如今,泸州的大街小巷,各种“车让人”的提示语相当醒目,其中“5321”安全礼让行车规程,更是获得社会的一片点赞声。强大的“车让人”氛围下,甚至驾车途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不少司机也习惯了礼貌地避让行人。
应该说,绝大部分车主都赞同“车让人”,但在实际操作中,“车让人”遇到的一些问题,也令不少司机深感困惑。比如,有的行人乱穿马路。对于司机来说,当车辆交通信号灯显示绿灯通行时,面对硬闯斑马线红灯的一两个行人,让就让了,问题是让一两个,可能就有一连串的人跟上来。当然,不能说“车让人”就一定助长了行人闯红灯,但确实是让有的行人钻了“车让人”的空子。
就近期为什么要开展对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治理,泸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副队长肖远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处罚的目的是劝导、教育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通过对突出路口、路段的劝导和教育,呼吁市民远离不文明交通行为。”所以,“车让人”的同时,行人也要遵章守法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否则不仅会出现堵车,严重一点说,还可能酿成交通事故。
因此,车与行人需要互让互谅。很多车主自己不开车时也是行人,大家都是双重身份。只有从自己做起,对斑马线、红绿灯等交通规则保持敬畏的态度,司机们才会摒弃与行人争道等开车陋习,行人也会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等。
眼下,公共交通是泸州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更是展现酒城风采的流动窗口。机动车过斑马线要礼让行人,这不仅是一条法律,更是一项基本礼仪。车与行人的互让互谅,不仅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还是体现泸州文明程度的重要符号。
“人让车”“ 车让人”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担当和责任,同时它还能体现一个人的内在涵养。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现场,有没有摄像头,大家都要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能心存侥幸。“行人与车”互让互谅,不仅让出道路安全,还让出一种文明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