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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7日

泸州主城区新增两条公交车专用道

下月起 违规进入就要遭罚款了

泸州公交车专用道已达18.4公里,基本覆盖城市一环路

新增的龙透关至酒城大道公交车专用道。泸州日报记者 牟科 摄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昨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交警支队获悉,目前,主城区新增的两条公交车专用道:江阳区龙透关至酒城大道、龙马潭区龙马大道至关口段现已施划完毕,各路段违法占用公交车专用道的电子抓拍卡口系统已全面检测完毕。7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把城区新增公交车专用道正式纳入治理范围,对违法占用公交车专用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

公交车专用道基本覆盖一环路

据交警支队秩序科民警苗菲介绍,目前,泸州市公交车专用道包括江阳区迎晖路路口经主干道、龙透关至酒城大道,龙马潭区龙马大道至关口往返路段,两段路总长18.4公里,基本覆盖泸州一环路。

据了解,泸州公交车专用道全程施划黄色实线专用道标线,市民驾车出行可在施划黄色虚线,并设置黄色网格禁停区接道通行。另外,路口50米处施划有黄色虚线,供公交车专用道沿线居民或单位车辆临时接道驶出或驶入。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灯控路口入口处都施划有约20平米的红色方块,用于警示社会车辆不得在专用时间内占用公交车专用道,但车辆从支线右转驶入主干道时,如遇到红色方块,可借道后在安全的情况下及时驶离,注意不要因车辆碾压到红色方块就马上躲避,以免引发交通事故。

违法占用公交车专用道将受罚

苗菲介绍,目前,交警部门已在主城区一环路新增公交专用交通违法抓拍点位37处、电子警察抓拍点位2处。公交车专用道的交通秩序管理措施主要采取固定电子眼和公交车载监控设备两种方式进行监控取证,同时公安交警的其他非现场抓拍设备和现场手持摄像作为辅助监管措施。

每日7时-19时,公交车专用道内禁止其他社会车辆通行和临时停放,单位交通车、校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将处以警告,并进行50元至1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