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
一段时间以来,“假离婚”以及因“假离婚”而发生的“真离婚”报道,频频见诸媒体。《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以“准备在廊坊燕郊购房但户籍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的名义,和一名房产中介人员联系,据介绍,可以通过与有燕郊本地户口的人办假结婚,从而符合限购要求。而在北京,一次“假离婚”,单是利息的差距就相当于一个平均工资水平的职工“不吃不喝干10年”。
在法律意义上,并无假离婚这一说法。当夫妻双方走完法律程序,领取了离婚证,也即意味着双方已经走出了婚姻,成为了自由人。现在所谓的假离婚更多是事实上的,是指伴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等问题出现。
对于中国式假离婚的危害,现在习惯从有形上分析,认为其影响主要是利益上的。譬如,以拆迁补偿为目的的假离婚,增加了拆迁成本;以买二套房为目的的假离婚,降低了政策效果。其实,假离婚最大的危害,还在于无形的,也就是对道德情操的侵害。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缺乏对婚姻应有的神圣感和敬畏感,势必影响婚姻关系的稳定,对于社会主流价值观都会造成冲击。
假离婚看似讨巧,但也常常弄巧成拙。这些年来媒体常有报道,一对夫妻完成假离婚后,结果一方心生异心,或者早有二意,于是变成了事实上的真离婚,其中一方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为了物质利益而无视婚姻的神圣自然不可取。但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利益剥离入手,让假离婚无利可图。这就涉及制度设计问题。正是由于制度不够科学、严谨,才造就了“见利忘情”的可能。当然,出现假离婚现象,也是制度设计者所不想看到的。事实上,面对假离婚的发生,制度设计者和执行者,先后都推出了一些“补丁”措施。但是,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一项制度,在推出之前,要充分考虑是否反映最真实、最普遍的民意。
由此不难看到,假离婚背后有真问题。具体指向两点,一是婚姻信仰问题,表现为利益诱惑面前,能不能恪守初心、敬畏婚姻;二是制度设计问题,表现为制度设计时,能不能防患于未然。
面对报道披露的“办个假离婚,相当于增加10年收入”这一现象,我们更应该关注中国式假离婚背后的无形危害。不得不指出,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确实还存在一些“见利忘情”的逐利主义者;而我们的一些制度设计,恐怕存也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这提醒我们,重塑社会道德风尚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制度发挥良性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