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
权利人宋天昊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合江镇招商城(二期)二楼46#房产(建筑面积:30.74平方米,用途:商业,不动产登记证明号:(96)2465号)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宋天昊
2017年 6月23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
权利人姚贤均、毛龙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一街二组138号楼1号房产(建筑面积:97.74平方米,用途:住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0)1435)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姚贤均、毛龙方
2017年 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