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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1日

委托下放民办教育审批权 市教育局动真格

7月1日起,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接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委托审批

市教育局放管服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简政放权,避免市教育局和区、县教育局对市批民办学校重复管理、交叉管理,进一步理清管理职责,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层级, 6月19日,泸州市教育局委托下放民办教育审批权工作推进会在江阳区教育培训中心召开。市教育局副局长杜旭林出席会议,各县区教育局分管民办教育副局长、具体股室经办人员和市批民办教育学校(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陈林主持。

会议组织学习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下放民办高中民办职高及民办中等教育机构审批权的通知》和民办教育相关文件、法律法规。《通知》明确:从2017年7月1日起,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接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委托审批,即:民办普通高级中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中等教育机构(非学历培训机构)的审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市教育局的名义承接上述三项委托下放事项的受理、审核、发证等全部审批工作。具体工作流程为:受理办学申请——审核办学条件——出具审核意见书——报市批教育局审批——发放办学许可证。”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教育局对委托下放的民办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法律责任。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对承接委托下放事项办理工作过程中民办学校的规划设置标准、资料审查、现场查勘等全过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监督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民办学校的党组织建设、安全维稳、教育教学、年度检查等工作。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工作,不再负责民办学校日常监管具体事务工作。”

会上,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陈林再次强调,要加强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陈林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民办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及时公开辖区内民办学校办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市教育局副局长杜旭林作总结发言,他说“放”是在做减法,目的是简化审批程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会是一种常态,力度会越来越大。“管”要做加法,加强依法管理。“服”做乘法,各级主管部门在服务上要耐心、专业、细致、周到、实在,尤其要坚守廉政的底线。

杜旭林说,泸州是“放管服”改革的试点城市,希望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承接工作,规范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对辖区内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快推进民办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服务社会的需求,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共同维护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把我市民办教育做强做大。

川江都市报记者 王彦容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