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菁
本报讯 近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民政局了解,今年泸州市将继续开展儿童白血病救治工作。具有泸州市户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白血病患儿,可由家长提出救治申请。
据了解,儿童白血病采用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超出标准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标准组定额12万元,其中:第一年8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1万元。合并其他疾病的患病儿童超出定额部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相关政策,救治范围内的患儿医疗费用,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额报销;其他家庭的患儿,按以上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报销85%,其余部分由患儿家庭自行承担。
属于救治范围的患儿,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病历,向参保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救治申请,并填写《四川省儿童白血病定点诊治登记表》确认后申请救治对象持登记表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复查确诊并进行治疗。
符合条件的患儿到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时,相关资料提交完善的,属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家庭患儿不用预交住院费用,其他家庭的患儿按该病种定额支付标准的15%预交住院费用,出院时按规定结清个人自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