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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9日

泸州市继续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

先心病儿童 快来申报救治

儿童先心病采用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 家长需带上相关资料向参保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菁

本报讯 今年,泸州市将继续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凡符合救治条件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家庭可提出救治申请。这是川江都市报记者近日从泸州市民政局获悉的。

据了解,儿童先心病采用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其中,儿童室间隔缺损治疗单病种付费标准为3万元;儿童房间隔缺损治疗单病种付费标准为2.5万元;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治疗单病种付费标准为2.5万元;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治疗单病种付费标准为2万元。同时患有两种以上病种的患儿,医疗机构的定额付费标准按单病种付费标准进行叠加。

记者从泸州市民政局了解到,救治范围内的患儿,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的,按以上医疗机构定额收费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制内全额报销;属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家庭,按以上医疗机构定额收费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制内报销85%,其余部分由患儿家庭自行承担。

属于救治范围的患儿,其家长(监护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病历,向参保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救治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相关部门确认后,申请救治对象持登记表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复查确诊并进行治疗。对复查后不属于上述四种先心病的参保患儿的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