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
权利人刘兴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泸州市中区南城前进中路六号房房产(建筑面积:375.98平方米,用途:住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泸区南国用(1991)字第4599号)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刘兴文
2017年6月16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
权利人合江县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周守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福宝镇西河街146号房产(建筑面积:308.61平方米,用途:商住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06)240049)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周守均
2017年6月16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
权利人合江县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周守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合江县福宝镇西河街兴隆湾房产(建筑面积:156平方米,用途:商住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06)240063)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周守均
2017年6月16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
权利人周守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福宝镇客运站背后房产(建筑面积:6203.00平方米,用途:城镇单一住宅用地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08)240043)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周守均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