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达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喊我交上去的钱,今天还能还给我,这下我可以买仔猪、鸡鸭喂起。”6月2日,在合江县神臂城镇经盘村召开的涉案款物现场清退会上,村民匡克莲拿到返还的3000元产业发展扶持金十分激动地说。
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6月2日,合江县纪委来到神臂城镇经盘村召开涉案款物现场清退会,将该村社收取私分的款物退还群众,并现场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扶贫政策。
据悉,2016年4月,神臂城镇政府将2015年脱贫户的产业发展扶持金下发给脱贫户,其中经盘村1社9户贫困户每户应领到镇政府下拨的产业发展扶贫金3000元,共计2.7万元。但是,经盘村1社却将2.7万元向每个社员进行了均分。
按照扶贫政策相关规定,产业发展扶持金是用来帮助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促进贫困户经济增收的,不能用作其他用途,更严禁被私分。2016年底,神臂城镇纪委对此事进行了严肃查处,对相关违纪人员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并于2017年6月2日下午将涉案款物进行了清退。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合江县全面发力,以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为切入点,大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合江县已立案查处6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形成整治基层“微腐败”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