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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2日

刘强参加泸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时指出

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本报讯 昨日上午,泸州市举行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拉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刘强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泸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何绍明,泸州市政协副主席罗素平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刘强就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提出要求。刘强指出,近几年,泸州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持续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县、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针对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刘强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突出主题,强化宣传教育,各区县、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好相关活动,强化基层基础和“现场”思维;二是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党政监管责任落实,强化体制机制完善创新,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三是突出实效,强化能力提升,注重源头治理,加强预防能力、应急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会议还表扬了2016年度泸州市“安康杯”竞赛优胜集体、班组和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先进个人,并为获得2017年全市“安全贤内助”的同志和2016年度全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先进单位颁奖。

据悉,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在各区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企业同时开展系列宣讲,市级活动以“4个2”活动为主线,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