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婷
日前,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红星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某建筑工地有工人因拿不到工资,扬言要从塔吊上跳下去自杀。
接警后,红星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坐在塔吊的操作室内情绪激动,要求施工方及时支付其工资,否则将以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由于现场施工噪音太大,民警只好爬上塔吊与其沟通,劝说该男子遇到问题应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同时其行为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若不听劝阻或者进一步造成其他社会危害,公安机关将对其严肃处理。
通过摆谈得知,爬上塔吊的男子是山西人王某,与其一行共有4人,由于工地迟迟不给王某等人结算工资,导致他们耗费了多天等待,故要求施工方支付其3.5万元的误工费,而施工方只答应支付2万元的费用,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爬上工地的塔吊,以此给施工方施压。
出警民警对其极端行为和造成的社会影响作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联系了施工方、红星街道、龙马潭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到场进行协调,通过反复沟通,王某与施工方达成了补偿2.6万元误工费的协议,该费用在工资对账完毕后一日与工资一并支付。